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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2026年度限额标准以下项目施工企业的征集公告 发表时间:2024-06-19 15:41:50  流览量:
为进一步促进财务执行和财务管理规范化,以确保资金风险内控体系的平稳运行。根据《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精神,拟对限额标准以下项目施工企业进行征集,诚邀符合要求的应征单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人: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对象和内容
   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2026年度限额标准以下(预算金额8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项目)工程项目施工企业,本次征集分为五个标项,符合条件的应征单位根据自身资质情况可申报一个标项或多个标项。
1)标项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入围8家企业)。
2)标项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入围12家企业)。
3)标项三:园林绿化工程(入围8家企业)。
4)标项四:特种专业工程(入围8家企业)。
5)标项五:房屋维修工程(入围8家企业)。
三、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14日,合同期2年。
四、应征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应征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没有失信被执行记录的;;
3)达到便捷服务要求,企业注册地应为温州市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4)不接受联合体;
5)各标项的资格条件,如下:
标项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1.应征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需提供在本单位就近三个月任一个月社保证明。
3.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公共建筑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标项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1.应征单位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需提供在本单位就近三个月任一个月社保证明。
3.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公共建筑类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标项三(园林绿化工程):1.应征单位须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需提供在本单位就近三个月任一个月社保证明。
3. 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园林绿化工程类工程施工业绩。
标项特种专业工程):1、应征单位须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
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需提供在本单位就近三个月任一个月社保证明。
3.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公共建筑类结构补强施工业绩。
标项房屋维修工程):1.应征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需提供在本单位就近三个月任一个月社保证明。
3.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公共建筑类房屋维修类施工业绩。
注:公共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会展中心、展览中心、博览中心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但不包括住宅、商住楼(含带底商的住宅)、厂房。
五、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内容(采用正本扫描文件电子版):
5.1应征单位企业机构组织结构及资格信息(附件1);
(1)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制件(标项三不适用)。
(3)提供应征单位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下载的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具备资质的“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证明要求:核查发布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的任一个周一,动态核查结果:合格)(标项三不适用)。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标项三不适用)。
5.2应征单位企业简介(附件2)
5.3项目负责人和指派固定联系人等配备情况(附件5)。配备人员均应提供证书复制件和在本单位就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制件。
5.4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制件;②工程验收证明材料复制件: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仅适用于专业工程)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或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显示竣工验收页面信息截图。(2)业绩证明时间以工程验收证明材料为准。(3)专业工程的工程验收证明材料是指专业(分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的证明材料。(4)项目负责人业绩的,上述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项应体现该项目负责人姓名,如均未体现,应提供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
5.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
5.6应征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没有失信被执行记录的截图。
5.7应征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注:一级注册建造师纸质证书无效,必须为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相关要求按【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执行,如“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三)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等规定。
以上5.1-5.7资料在相应地方及证书复制件上加盖公章,在封面上应分别注明标项名称。未按上述资料提供应征申请资料,将不予受理。
六、 报名方式
1)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于2024619日-20246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前提交应征申请资料,应征申请资料采用正本扫描文件电子版(文件为:PDF格式,文件命为[应征单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标项*     项目)发送指定邮箱:497618394 @qq.com
2)报名截止时间后发送的应征申请文件邮件内容,征集人不予受理。
七、入围方式:
1、各标项如资格审查合格数量大于入围家数小于等于15家的,则资格审查合格的应征单位需参加下一轮的择优竞选;如资格审查合格数量大于15家的,则资格审查合格的应征单位在择优竞选会议上随机抽取15家参加下一轮的择优竞选;如资格审查合格数量小于等于入围家数的,则直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应征单位为入围单位。
2、应征申请资审查情况将以邮箱形式通知各应征单位,请各应征单位关注邮箱通知。
八、其他要求:
1)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必须参与项目全程及所有项目会议。如有特殊原因需书面向委托人提出,并且需征得委托人同意。无故缺席或未全程参与项目,将按照考评办法进行扣分,情节严重委托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相关损失由违约方自行承担。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将项目转包给他人或借用资质挂靠,委托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相关损失由违约方自行承担。
3)报名时,各单位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和指派固定联系人等配备名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如需确需变更的应征得征集人同意。
4)各标项每家入围的应征单位应缴纳代理服务费用200元/标项给代理服务机构。
5)其他内容详见框架协议。
八、联系方式
征集人: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577-88961932
质疑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577-88966690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
联系人:项女士、陈女士      
电话:0577-28877708/13758708067//15968744226
监督部门:温州市纪委驻市府办纪检组
监督电话:0577-88962579
监督电子邮箱:WZSFBJCS@163.com
附:应征申请文件格式/uploadfile/2024/0619/20240619035857745.doc
      施工类框架协议/uploadfile/2024/0619/20240619035921719.doc